重要时间点说明
1.考生下载准考证时间:7月28日15:30——8月10日23:59
2.考生上传视频时间:8月11日-8月30日
请各位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相关操作,以免影响考试。
注意:若违反以下要求,成绩一律不通过处理。
一、视频拍摄要求
1.演奏/演唱前,考生考试需手持准考证,自报姓名、专业、级别、曲目名。
2.演奏/演唱时,考生与乐器需全景进入拍摄画面,必须同期录音,声画同步,每次均为连续录制,不可暂停。
3.演奏/演唱前与演奏/演唱时,全程不得剪辑,不得进行美化性质的编辑。
4.考试场所不限,拍摄环境需干净简洁、安静无干扰。
5.使用手机拍摄即可,无需使用专业摄像录制(建议用手机后置摄像头拍摄,可由老师或家长通过协助拍摄)。
6.乐器演奏时要求考生人脸、手指、乐器在同一画面,画面中仅考生一人,录制结束前不得离开画面。
二、演唱/演奏要求
1.视频里的乐曲可以一曲一视频分开录制,但整首乐曲必须录制完整,不得分段录制。
2.考生应正面录制视频,钢琴演奏时正面录制有困难,可以侧面录制。
3.每首乐曲视频开始的前3秒,考生应正面面对摄像头摄像头,以便评审官核对准考证照片和视频中考生的身份。
4.考试过程要求背谱弹奏,如发现有谱,直接判为考试无效(40岁以上考生允许看谱),所有曲子录制完整一次性提交。
5.除钢琴提交3首曲子,其余器乐、声乐均需提交2首曲子。另,西洋乐器需提交音阶琶音,声乐可使用钢琴伴奏、伴奏带伴奏或清唱。
三、视频上传步骤
1.考生在报名完成后,再次扫描小程序二维码,在报名程序中“我的考试”页面下载准考证,自行打印:(下载准考证的时间为7月28日15:30——8月10日23:59)。
2.扫描小程序二维码之后,如出现以下提示,可按如下步骤操作。
点击右上角三个小点点,然后点击重新进入小程序即可继续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操作。
3.考生可以在报名时间结束后,考试开始之前可以在“我的考试”页面上传视频:(上传视频时间为8月11日——8月30日)
4.考试可读取手机已录制视频选择上传。
5.考生自行做好视频资料的备份。
6.如手机上传失败,考生可联系所在报名机构处理。
咨询电话:
浙江省音协考级办
0571—87785221
三毛琴行考点咨询电话
0571-85130226